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公聽 最終場在台中

發布時間: 更新時間:
文化部「國家語言發展法」草案公聽會,最後一場在台中教育大學舉辦,聽障團體再度主張,「台灣手語入法」,也有團體反對華語入法,要求「台語正名」,有人建議,國家語言發展法,應該符合國際潮流。 「國家語言發展法」的公聽會台中場,來自全國各地的聽障人士,他們無聲的熱烈討論著,但共同的主張就是,「台灣手語要入法」。 ==桃園市聾啞福利協會常務理事 李鴻源== 我們聽障者跟聽人 能夠有平等的地位 希望將我們的聾人手語 我們有自己有自己的語法 自己的結構 這是屬於我們聾人自己的母語 聽障團體要訴求的是,「台灣手語」入法,才能真正展現對聽語障人士的尊重,同時才能發展屬於他們的文化。而公聽會開始後,也有團體主張,華語不能入法,閩南語要正名為「台灣話」,還有新移民語言也不適合入法的主張。 ==基進黨黨員 陳寬郎== 法案裡面第二條所提出的 閩南語這種大中華思維 (另外)移民語言 不適合放在國家發展法裡面 成為保障對象 也有曾經從事教育第一線工作的退休教師建議,法案採「國家多元語言發展法」名稱,認為國家語言除了要尊重多元文化,國際接軌,更要避免強勢語言排擠弱勢語言。 ==全國退休教師協會會員 徐慧芯== 建議草案名稱應該改為 多元語言發展法 我認為這(法案)第八條 應該全部刪除 非常難行 台灣沒有一個縣市人口 是同一個母語的 文化部長鄭麗君則是保證,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7場公聽會結束後,匯整各界意見的版本,還會再舉辦一場全國大型公聽會,希望「國家語言發展法」,能夠順利修法實施,保障各種語言與族群。 記者 黃千容 賴世杰 台中報導
本網站使用 Cookie 技術提升體驗,詳見服務條款。繼續瀏覽即代表同意上述規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