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改國是會議 促推動揭弊者保護法

發布時間: 更新時間:
持續關心,司改國是會議,今天召開,第五分組會議,會中決議,要盡速推動,揭弊者保護法的立法,另外為了避免,浪費司法資源、以及保障言論與新聞自由,也決議將,妨害名譽罪除罪化。 原本要討論8個議題的司改國是會議,今天只對4個議題做成決議,針對妨害名譽的部分,有鑑於妨害名譽罪的起訴率低,為了避免浪費司法資源、以及保障言論與新聞自由,決議將妨害名譽罪除罪化,改由民事處罰即可。 ==司改國是會議第五分組委員 林志潔== 一旦偵查開始 很多人在檢察機構偵查中 就已經和解了 這樣的話 這條罪的存在 很有可能 它的弊是大於利 因為根據法務部的統計,103到105共2萬8073件妨害名譽案件偵查終結,只有5745案件被起訴,3年內所有妨害名譽的判決,很多都在偵審中和解,即使最後判有罪,也都是可易科罰金。另外,會中也決議,要盡速推動揭弊者保護法的立法,也要增訂私部門反貪與商業賄賂之刑罰。 ==司改國是會議第五分組委員林志潔== 針對貪腐的部分 如果組織的內部有人出來揭弊 你應該給予揭弊者身分上的保密 工作上的保全 以及人身安全保護 ==律師 高宏銘== 我們在現有的法治上 其實我們已經有 像證人保護法這樣子的立法 現在以後我們想要討論的 揭弊者的保護法 我們的這個目的 是不是能夠透過 我們證人保護法現行的規範 或者說我們稍微修改一下 就能夠達到了 這也是我們要去考慮的 另外針對追討犯罪所得部分,委員認為,假扣押制度應平衡債權人利益與債務人財產權保障,也要應落實沒收專章,要求政府優先補充檢察機關員額,建立專人專責機制,加強犯罪所得追緝與沒收。
本網站使用 Cookie 技術提升體驗,詳見服務條款。繼續瀏覽即代表同意上述規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