豬肉攤肉品未遮蓋 流浪貓半夜打牙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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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前鎮一處傳統市場,有民眾發現豬肉攤的肉品擺在攤位卻沒遮蓋,有流浪貓跳上咬食,而這些豬肉又賣給消費者,衛生局上午前往稽查,開出勸導單,攤商如果沒限期改善,將開罰6萬元。 衛生局人員來到攤位查看環境跟肉品,因為他們接到通報,這間豬肉攤26號凌晨,將肉品擺放在攤位沒人看顧,流浪貓跳上攤位咬食豬肉後,攤商沒發現,還將肉賣給不知情的民眾。 ==高市衛局食品衛生科長 陳建榮== 它這樣子的一個 肉品的存放的一個方式 是有違反到我們 食品安全衛生法第8條 ==攤商== 我會聯絡那個送肉的 來的時候打電話給我 我就過來 來下肉 就沒有這種事情發生 絕對以後就沒有事情發生了 衛生局認為,流浪貓的口水與體毛可能汙染豬肉,認為業者涉嫌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,開勸導單並要求限期改善,只是過年前,傳統市場湧入人潮,衛生局也擔心攤商忙著補貨讓攤位出現沒人看顧的空窗期,影響食品衛生。 ==高市衛局食品衛生科長 陳建榮== 像這種傳統市場 就是 屠宰的 這些屠宰場 把(肉品)它送到攤位上 他(屠宰商)再到攤家去收錢 中間有間隔超過10分鐘以上 這個都是有安全衛生的疑慮 這個部份可能不管是在冷藏上 或者是說有這些流浪貓犬 其實都有一些衛生的疑慮 ==高市大同醫院健康管理中心主治醫師 楊鎮誠== 這些動物牠們算是一個宿主 就是說這些(寄生)蟲類 有可能會寄生在這些 動物的一些像腸胃道裡面 食物的部份 有不小心接觸到的話 一般來講 我們還是會建議 就是說這個食物 還是可以的話 把它煮熟 醫生說,腸胃敏感的人,可能因為吃下流浪犬貓沾染過的食物而腹瀉,若次數太多就得就醫。而不管什麼食物,也建議烹煮後再吃,降低風險。 記者 王柔婷 陳顯坤 高雄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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