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國徵收機場稅 一半納觀光發展基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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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人出國一次得隨機票被徵收500元的機場稅,立法院最新出爐的106年度預算報告指出,機場稅有一半依法要納入觀光發展基金,立委認為名目不相符、而且正當性不足,要求主管單位要檢討。
==民進黨立委 李昆澤==
後來機場服務費這些實施的辦法
或是施行細則更複雜化他使用的項目
跟他分配的比例
那法源基礎沒問題
那機場服務費他所編列的項目
跟他的比例
這個是需要檢討的
立委抨擊,機場稅也用在國家風景區的維護,出國旅客沒用到設施卻要分擔建設費用,不合理,建議調整比例,但觀光局回應表示,機場建設與觀光發展相輔相成,觀光局是依「觀光發展條例」使用預算,比例分配也都是行政院決定的。
==觀光局企劃組長 吳潔萍==
為了簡稱便民
所以當時就把這兩個稅放在一起
叫做機場服務費
事實上他應該叫做
觀光發展跟機場服務稅
觀光局表示,由機場稅分配而來的觀光發展基金,絕大部分使用在辦理國內外觀光宣傳,像是過去在時代廣場上的台灣觀光廣告,就由此基金支付,效益明顯展現在每年來台旅客增加,沒有明實不符的問題。
薛宜家 張梓嘉 台北報導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