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部"旋轉門條款" 教團:應擴大適用範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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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研擬修法,增列旋轉門條款,規定曾任部次長、主秘,與技職高教有關的司處長,離職三年內不得轉任私校董事與校長,不過全教總與高教工會認為,應該擴大到所有司處長,並且不能擔任專任職的院長與專任教授。 要讓外界對教育部相關政策與資源分配,更有信任感,教育部長潘文忠主動拋出組織法修法,未來教育部與高教、技職有關官員,離職三年內不得轉任私校董事、校長等職務!前教育部主任秘書,南臺科大副校長李坤崇直言,將使人才卻步,對外界以門神來形容他們,覺得太沉重。 ==南臺科大副校長(前教育部主秘) 李坤崇== 現在教育部的審查 其實是相當多元的 像一個審查案子 都是一二十個人在審查 一個人在就當門神 想太多了 李坤崇說,曾在教育部待過,會比較知道教育部公文的意思與處理邏輯,但現在經費補助審查,都採合議制,不認為有這麼大的影響力,但高教工會與全教總指出,教育圈很小,有一定的人脈,因此旋轉門該擴大對象。 ==全教總理事長 張旭政== 幾乎所有司處都會 跟這些私立學校有所關聯 第二個在司處之間 其實業務之間的相互往來流動 這是非常頻繁跟正常的事情 (轉私校)他不見得要有一定的職稱 就能夠去關說 遊說或是 有任何利益上的一個輸送 旋轉門應納入所有司處長,轉任私校的職務,也包括專任職的院長與教授,張旭政指出,要做到利益完全迴避,可以擔任兼任教授,若是兼任,也不需要三年規範。 記者 林曉慧 沈志明 台北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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