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部"旋轉門條款" 教團:應擴大適用範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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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研擬修法,增列旋轉門條款,規定曾任部次長、主秘,與技職高教有關的司處長,離職三年內不得轉任私校董事與校長,不過全教總與高教工會認為,應該擴大到所有司處長,並且不能擔任專任職的院長與專任教授。
要讓外界對教育部相關政策與資源分配,更有信任感,教育部長潘文忠主動拋出組織法修法,未來教育部與高教、技職有關官員,離職三年內不得轉任私校董事、校長等職務!前教育部主任秘書,南臺科大副校長李坤崇直言,將使人才卻步,對外界以門神來形容他們,覺得太沉重。
==南臺科大副校長(前教育部主秘) 李坤崇==
現在教育部的審查
其實是相當多元的
像一個審查案子
都是一二十個人在審查
一個人在就當門神 想太多了
李坤崇說,曾在教育部待過,會比較知道教育部公文的意思與處理邏輯,但現在經費補助審查,都採合議制,不認為有這麼大的影響力,但高教工會與全教總指出,教育圈很小,有一定的人脈,因此旋轉門該擴大對象。
==全教總理事長 張旭政==
幾乎所有司處都會
跟這些私立學校有所關聯
第二個在司處之間
其實業務之間的相互往來流動
這是非常頻繁跟正常的事情
(轉私校)他不見得要有一定的職稱
就能夠去關說 遊說或是
有任何利益上的一個輸送
旋轉門應納入所有司處長,轉任私校的職務,也包括專任職的院長與教授,張旭政指出,要做到利益完全迴避,可以擔任兼任教授,若是兼任,也不需要三年規範。
記者 林曉慧 沈志明 台北報導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