廟會燃炮惹民怨 高市擬延長禁放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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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五月,高雄市一棟大樓12樓陽台起火,住戶緊急疏散,但同時間樓下路口廟會辦活動,引發住戶質疑是爆竹惹禍。
另外,七月初三民區聖興會連續兩天遶境,不管白天、深夜燃放爆竹煙火,民眾檢舉電話打不停,最後,各局處共開出84張罰單,裁罰87萬9千元,創下紀錄。由於類似廟會活動不斷引發民怨,高雄市將修改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,訂出統一裁罰標準,延長禁止燃放時間,未向消防局報備,燃放專業性煙火爆竹最高可罰150萬元。
==聲音來源 高雄市消防局危險物品管理科長 莊祐佳==
配合其他局處的統一調整
我們就把6點延到8點
也就是以後在晚上22點
到隔日早上8點
這中間是不得施放爆竹煙火
專業的爆竹煙火這部份
下限是20萬 上限是150萬
消防局表示,自治條例修法讓執法更一致,規範各類宗教團體,降低對民眾的干擾。
==聲音來源 高雄市消防局危險物品管理科長 莊祐佳==
市府是希望各局處 訂定一個遵循
讓在執行取締爆竹煙火這一塊
可以有一個依循
民政局則強調,廟會活動舉辦前都會前往拜訪,呼籲配合政策,同時提醒外地會香寺廟也須遵守規定,修正案預計9月送交議會審議。
記者 李淑蘭 孟昭權 高雄報導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