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警官酒駕肇事遭送辦 酒測值高達1.12毫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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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中華東路三段跟崇信街交叉口昨(28)日晚間發生一起機車擦撞機車的事故,陳姓肇事駕駛是2線3星的警官,而且酒測值高達1.12毫克,因此除了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,內部也將以記大過且考績列丙等處分,並調整其職務及服務地區。
兩台機車倒在機車的停等區,台南一名陳姓男子28日晚間騎車行經中華東路三段跟崇信街交叉口時,擦撞另一名停等紅綠燈的機車騎士,警方獲報到場發現肇事騎士不僅是自己人,酒測後數值還高達1.12毫克。
台南市警局第2分局副分局長江彥勳說明,「本分局已於昨晚召開考績會,擬予陳員記一大過處分,並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及服務地區,且從嚴查究相關人員考監責任,陳員115年度考績將考列丙等。」
據了解,57歲的陳姓肇事駕駛從警35年,目前在第2分局內勤單位擔任主管,是一名2線3星的中階警官,過去還曾任其他分局偵查隊長等職務,但身為警官卻沒以身作則、自毀前程,也讓民眾難以諒解。
台南市民表示,「民眾觀感不好啊,身為執法者也知法犯法,這也是不太OK的事情。」
台南市民認為,「知法犯法,這比較混蛋一點,應該要嚴懲。」
近年酒駕造成的死傷事故眾多,每一次事故都可能讓一個、甚至多個家庭破碎;面對同仁酒駕釀禍,警方除了要求各級主管落實宣導、嚴禁酒駕外,也將陳姓警官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檢方偵辦。
吳思嬋/編輯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