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侵占代理村長事務費 宜蘭員山鄉長張宜樺遭羈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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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蘭員山鄉長張宜樺被指控涉嫌利用職權,長期侵占代理村長事務費挪為私用,12日檢調發動搜索約談,全案複訊後依涉犯《貪污治罪條例》侵占公有財物罪嫌,聲押張宜樺以及前李姓村長,法院今(13)日裁定兩人准押。
員山鄉長張宜樺參與寵物公園啟用活動,這屆卸任後準備轉戰縣議員,但他被爆出涉嫌侵占代理村長事務費,12日遭檢調搜索約談。
員山鄉民代表會副主席高明芳表示,「就問當時的民政課長,課長就依法給這個人代理,依上面的指示給他代理村長,村長的薪水就依法由民政課這裡編列,我們主計的部分就匯入他的帳號,都依法辦理。」
去(2025)年鄉代表會有代表曾針對代理村長事務費流向提出質疑,當時公所辯稱都依代理事務原則發放,但檢調卻查出,張宜樺涉嫌要求鄉公所黃姓專員代理中華村跟湖北村長期間,要求黃男每個月交出部份代理村長事務費約4萬元,供他自己個人開銷使用,時間長達2年。
檢方大動作約談張宜樺、鄉公所員工和前李姓村長等人,複訊後依涉犯《貪污治罪條例》侵占公有財物罪嫌聲押張宜樺、前李姓村長。羈押庭期間,張宜樺全盤否認案情,並表示未收取那些村長補助費,但前李姓村長承認有侵占公有財物。法官認為,2名被告有串證滅證之虞,裁定准押。
宜蘭地方法院庭長黃永勝指出,「張宜樺雖然否認犯罪,但是依卷內的證據顯示,被告涉犯侵占公有財物罪,犯嫌重大。」
員山鄉公所主秘吳明珍回應,「鄉長可以請公假,所以還是由我代理,代表會今天還是會照常進行。」
員山鄉代表會目前正好在進行定期會,鄉長涉案後無法備詢。鄉公所表示,目前公所運作由主秘主責,並沒有問題,鄉長案件因偵查不公開,不便多談,尊重司法調查。
洪詩宸/編輯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