屏東車手騙女子4835萬元 遭判刑6年半、全額賠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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屏東一間五金行老闆娘被詐騙4835萬元,創下全縣單一個案受騙最高金額,警方循線逮捕一名女車手,把人移送法辦。日前一審判決出爐,女車手雖然只拿到5萬多元酬勞,但被認定是詐欺集團成員,必須負連帶賠償責任,除了判刑6年半,也得全額賠償受害人被詐騙的款項。
警方逮住女車手,從她攜帶的行李箱中發現大批現金,這些都是從屏東某間知名五金行老闆娘的手中所騙得的款項,從2025年5月起,女車手共計取款8次,騙得4835萬元,警方將女車手移送法辦,一審判決出爐,女車手判刑6年半之外,還得全額賠償詐騙金額。
受害者家屬說,「現金定存還有股票,大概都全部都拿給她。」
過去許多詐騙案,車手若是初犯,大多判處輕刑,這次判決明顯刑責變重,還須負擔全額賠償。律師指出,這是因為政府為了打擊詐騙,在今(2026)年1月修法加嚴,以這案來說,女車手雖然只獲取5.5萬元報酬,卻有明顯使人交付財物的行為,得負起連帶賠償責任。
非本案律師洪秀峯表示,「使人交付財物的行為,不管是哪一個人交付財物,那因為被害人交付4835萬元,所以車手這個部分,她就要一同連帶賠償,不再像過去舊法,過去舊法規就是以獲取財物。」
屏東東港分局偵查隊長葉憲威說明,「由本案判決可知,擔任車手所獲得的是蠅頭小利,但是日後將面對法院的重刑判決,還有高額的民事求償。」
有律師坦言,車手面對鉅額賠償金,的確可能還不出來,但若沒有賠錢取得和解,法院通常認定犯後態度不佳,難以適用緩刑規定,也無法獲判得易科罰金的刑度。
姜筑/編輯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