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犯上銬拿手機拍筆錄PO網 台中警認疏失將究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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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涉嫌持有毒品的蔡姓男子,昨(5)日在台中市北屯區松安派出所的人犯戒護區上銬等候時,竟拿出手機拍攝環境與電腦筆錄,事後還po上網,派出所坦言疏失,除了會懲處相關人員,也會追究蔡男的刑事責任。
嫌犯在戒護區拿手機自拍手銬,甚至還把鏡頭瞄準警方的桌上型電腦,直接拍攝筆錄。29歲蔡姓男子還把影片po在網路上,有其他警職人員看不下去揭露,整起事件才曝光。
事情發生在台中市第5分局松安派出所,5日上午7時許處理民眾糾紛案,請蔡男以關係人身分到派出所協助調查,後續發現他另案涉嫌持有毒品,當場轉為現行犯上銬,期間未注意拍攝動作,警方坦言管控疏失。
台中市第5分局督察組長謝啟材表示,「偵辦案件管控疏失,本分局已依規定懲處在案,並列為案例教育,後續將加強訓練。」
台中市第5分局強調,當時蔡男拍攝地點位於人犯戒護區,因為涉及持有毒品而非販毒,手機並非違禁品無法查扣,但使用手機拍攝筆錄,危及員警執勤三安核心原則中的案件安全。
台中市第五分局偵查隊長謝志遠說明,「犯嫌使用他自己手機拍照這個動作,假如說我們在公務機關,我們會請同仁嚴格地制止他,這個部分他是不可以適當地拍攝或是公開的。那假如違反其他刑事責任的話,我們會依法辦理。」
台中警方表示,本案將調查懲處失職人員並加強內部教育訓練,而蔡男除涉及毒品案,在警局內拍影片po網還涉犯《刑法》妨害公務、妨害秘密罪嫌,一併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。
姜筑/編輯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