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應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壩釀成嚴重災情,行政院今(9)日通過《丹娜絲災後條例》修正草案,預算追加250億元至850億元,預計用於挹注堰塞湖調查、災民安置、下水道清淤修繕等災後復原項目,並將復原工作期程延長至2030年底,全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。
行政院今日通過《丹娜絲颱風及728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》修正草案,納入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復原項目,預算追加250億元,整體規模達850億元,全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。
行政院指出,此次修法增訂堰塞湖調查、災民安置、下水道清淤修繕、農田泥沙清運、廢棄物分類去化等災後復原事項;條例及特別預算施行延長至2028年12月31日,此次修正新增的復原工作期程則持續至2030年12月31日。
經費分配方面,行政院說明,堰塞湖相關項目共增列107億元,加上農業、水利、交通、公共設施、社會復原跟產業促進等項目,以及預備金34.21億元,共追加250億元預算。
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強調,馬太鞍溪堰塞湖是在丹娜絲颱風後形成,溢流也是風災後的一系列災害所造成,因此使用《丹娜絲災後條例》並無疑義,且該條例原本公告災區範圍就已納入花蓮縣全區。
至於馬太鞍溪堰塞湖狀況,林保署長林華慶表示,目前水位及蓄水量皆無明顯變化、狀態相對穩定,但評估若遭遇較大豪雨或地震,兩側邊坡可能再崩塌並堵塞水流,因此仍需持續監測、維持紅色警戒。
林華慶提到,將在非汛期嘗試開設溪床便道,若成功開設後可評估是否對壩體進行降挖與穩定工程,此外也將辦理河道土砂清疏與防砂工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