嫌吵當2幼童面殺鄰居夫婦 高雄男民事判賠2448萬

前(2023)年9月,高雄1名吳姓男子宣稱鄰居太吵,上樓當著2名幼童面前殺害幼童父母,刑事部分一審判吳男2個死刑,全案還在上訴中;家屬另提民事求償,死者夫妻的父母以及2名幼子共獲賠2448萬元,全案還可上訴。不過家屬透露吳男名下財產不多,即使判賠2千多萬元,實際能拿到的恐怕很有限。

涉嫌殺害樓上鄰居羅姓夫婦的吳龍滿,落網時不說話。2023年9月,他宣稱鄰居太吵,在2名幼童面前殺害孩子父母,刑事一審判他2個死刑;家屬另外提民事求償近5800萬元,一審判決出爐。

高雄地院行政庭長李育信表示,「承審法官審理後,判命被告應賠償被害人2人之子女扶養費及精神慰撫金,共計1600萬5735元。」

2名幼子獲判賠1600萬元,羅姓夫婦的父母因名下還有財產,無須子女奉養,扣除喪葬費外,每人賠200萬元精神慰撫金,共計吳龍滿得賠2448萬元。但是家屬悲觀認為,他根本無法支付。

死者家屬說:「也就只有房產而已,房產還沒有繳完貸款,而且第一順位還搞不好不是我們,就拿不到了,就是要命沒有、要錢也沒有,講明白一點就是這樣。」

律師李茂增(非本案委任律師)指出,「如果被告的財產不足以支付這麼多的金錢時,被害人的家屬可以向犯保協會提出犯罪補償金額補償,每個死者可以請求補償180萬元。」

犯保協會高雄分會表示,第一時間協助家屬對吳龍滿名下財產提假扣押,也陪伴家屬請領完犯罪被害補償金,也坦言即使假扣押,對方若財產很少或是還有房貸,家屬很難獲得全額理賠,但是還是得盡最大努力維護家屬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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