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年前高雄一名女高中生遭性侵,承辦的前鎮分局鎖定一名黃姓男子也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,開庭時他卻聲稱被警方恫嚇,此案1、2審無罪再上訴,最高法院也判定無罪。警方回應尊重司法判決,但辦案過程都由檢察官指揮偵辦,若無不法檢察官也會分案調查,尊重當事人的主觀供述。
員警被指控涉嫌辦案時言語恫嚇嫌犯,高雄前鎮分局低調不受訪,局內如常運作。
案件起因於3年前一名女高中生遭手指性侵,警方鎖定一名黃姓男子,對方承認犯案後將人移送也報請檢察官偵辦,開庭時他翻供否認犯案,自稱是警方言詞恫嚇不認罪,家人以及他都會被收押,才自白承認。
高雄市民認為,「省事或者是績效的問題也有可能,逼供這種事情也有可能會發生。」
高雄市民葉先生表示,「大部分的警察應該都是站在保護人民這一方,但是還是有機會會出現,只是這個機會高低,我覺得現在跟以前比的話,應該沒有那麼高。」
此案的1、2審法官都認為檢警相關證據難認定他是性侵犯嫌,檢方再上訴,最高法院認為沒有違誤駁回上訴,黃男無罪確定。
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表示,「當下他可能就遇到比較高壓的狀態,提到說如果不認罪會把他跟他的家人都關起來、都上銬等等,那這些可能就形成他當下訊問的壓力,結果就陷入了這一個要自白犯案。」
冤獄平反協會表示,近來已經少見透過恫嚇、刑求等方式逼供的狀況,也感謝法官避免一件可能發生的冤獄,建議民眾對警方問訊狀況不清楚可尋求律師協助。前鎮分局則回應,尊重司法判決,也強調此案是由檢察官指揮偵辦,若有不法檢方就會分案辦理,尊重當事人的主觀供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