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採納虐童最重死刑提議遭批 法務部改口稱將廣納各界意見

台北地方法院日前針對「剴剴案」,判決劉姓保母無期徒刑,褫奪公權終身。有網友在「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」提案增訂虐童者刑責,虐童致死者、可處無期徒刑或死刑且不得假釋,目前已超過13萬人附議,不過法務部回應表示,建議案不予採納,引發外界砲轟法務部冷漠、與社會期待脫節,後來法務部又改口將廣納各界意見,納入未來修法參考。

近來虐童案件頻頻傳出,這個月10日、母親節前夕,有上萬民眾集結凱道,呼籲終結兒虐,現在更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議,希望加重虐童者刑責,最重可判處死刑,目前已超過13萬人附議。

台北市洪小姐表示,「我贊成,因為小朋友是未來的主人翁,我們一定要積極保護他們,所以我同意這麼做。」

510終結兒虐遊行總召集人李侑宭指出,「南韓鄭仁案,他們兒虐專法裡面凌虐致死,南韓真的刑度就把它拉高到死刑,我們會訴求虐童致死刑度拉高到死刑。」

這項提議是今(2025)年2月20日提出,提案者建議修改《刑法》第271條,增訂虐童致死者應處無期徒刑且不得假釋,或應處死刑;同時提議修改《刑法》第286條,對於未滿16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、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發育者,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但是法務部16日回應表示,建議案不予採納。

法務部次長黃謀信回應,「有關虐童滅證處死刑的部分,因為我國現行法制上已經沒有唯一死刑的規定,而且滅證罪處死刑明顯違反罪刑相當原則。」

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批評,「法務部的回應其實看起來就是便宜行事,以及沒有苦民所苦,因為過去到現在,我們認為虐童致死這樣的案件頻傳,其實無形當中就是讓台灣社會更加地沒有保障。」

對於未來是否應針對特定罪名另訂「不得假釋」條款,法務部表示將廣納社會意見,審慎研議修法方向,保障兒少權益維護社會安全。

而在修法前、對此類犯罪,法務部所屬檢察機關定從嚴追訴,對於重大暴力犯罪之受刑人,從嚴審核,不許假釋。

相關新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