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駕駛國道上將腳伸出車外 警:依道交條例開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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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道的狀況不少,昨(19)日下午一輛共享汽車行經國1北向湖口路段,駕駛與副駕男子把腳以及上半身探出窗外,雖然警方沒有接獲檢舉,但將通知涉案人到案,並依法開罰。同一天晚間也發生重機遮擋車牌,從楊梅交流道騎上未經允許的國道路段,沿途攔查不停,涉及4項交通違規,更被依公共危險與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檢方偵辦。

前方汽車駕駛開在高速公路,突然把腳伸出車外,來回不停擺動,緊接而來又有危險舉動;副駕男子沒繫安全帶,嘻皮笑臉探出頭,半身都在窗外,讓後方車主看傻眼,多次直呼誇張。

國道公路警察局楊梅分隊長趙冠瑜表示,「本大隊目前尚未接獲用路人報案或檢舉本案,將通知車主及駕駛人到案說明,事查之後依規定舉發。」

駕駛共享汽車上路,做出危險行徑,就在19日下午5時許,國1北向約77公里處的湖口路段,即使警方尚未接獲檢舉,也將依《道交條例》的「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」,以及「載運人客不穩妥」2項違規開罰,累計的紅單罰鍰最高可處5萬4000元。

開車違規的樣態多,有人載運貨物沒綁好,半路掉落路面;也有開車滑手機,更有人不繫安全帶。國道警方統計,去(2024)年取締的前3名,分別是超速、任意變換車道,與未保持安全距離。

國道狀況頻繁,19日晚上8時許,還有人騎重機上未經允許的高速公路路段。

國道公路警察局造橋分隊小隊長吳佳勳指出,「騎乘大型重型機車於上揭時地誤闖國道,經巡邏員警攔查不停,並持續往南行駛。」

重機遮擋車牌,上國1楊梅交流道,沿途攔查不停,一路騎了48公里,面對警方強勢飛撲,騎士更抵抗,導致員警受傷,涉及4項交通違規。警方將依法開罰外,全案更依妨害公務與公共危險罪嫌,移送檢方偵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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