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統賴清德今(13)日在國安會議上,要求清查現職軍公教人員是否持有中國護照、居住證等證件。陸委會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,軍公教人員有配合國家政策、即不得配合中共對台統戰行為的義務,因此陸委會自2月起,即要求各機關內部以「具結」方式清查。陸委會也澄清,相關清查僅限於軍公教人員,不會擴及一般人民。
總統賴清德13日召開國安高層會議,並於會中要求陸委會清查現職軍公教人員是否持有中國護照、身分證、定居與居住證等證件,陸委會下午召開記者會進一步說明。
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表示,中共現在將居住證當作混淆兩岸人民身分的灰色作戰武器,而我國軍公教人員除有配合國家政策、即不得配合中共對台統戰行為的義務外,也身負執行公權力、教育學子等重任,須獲得人民信賴。
因此陸委會自2月起即推動專案宣導,要求各機關內部以「具結」方式,對現職公務員進行清查,若查出擁有中國居住證等證件,將要求該公務人員放棄。
陸委會也澄清,依據目前政策,針對中國居住證的清查僅限軍公教人員,不會擴及一般民眾。
梁文傑說明時也強調,現職軍公教人員在職期間,不可能滿足居住中國6個月以上,且具備合法穩定居所、就業或就讀等條件。因此若持有中國居住證,表示該員任職機關或學校,在人事差勤或赴陸管理制度上恐有重大漏洞。
由於現行兩岸條例僅規定,國人不得取得中國大陸人民身分,但針對現職公務員是否可以持有中國居住證並無法律強制性。因此陸委會也說明,不會因為公務人員不配合具結,而作為懲處依據。
至於退休公務人員若被查出擁有中國居住證,是否會被剝奪退休俸?陸委會說明,根據現行兩岸條例,若退休公務人員要長期居住中國,就不得領取月退俸,須改為領一次俸,若被發現違規,將停止月退俸權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