雲林2車會車糾紛 1駕駛臨停鐵軌下車理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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雲林縣斗六市一名王姓男子,14日一早開車經過保庄路平交道,對向一輛轎車卻切西瓜想直接左轉,王姓男子見狀趕緊煞車,對方卻將車直接停在鐵軌上就下車理論。經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影像,將依違反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處1萬5000元以上至9萬元以下罰鍰,而對向車將車臨停在網狀線上,將處900元至1800元。
14日一早,雲林一名王姓男子開車行經斗六市保庄路平交道,對向一輛轎車卻突然要以切西瓜方式左轉,讓他緊急煞車差點撞上,但對向轎車駕駛竟直接將車停在鐵軌上,還下車理論。
當事人王先生說:「就都停在鐵軌上,不曉得火車什麼時候過來,我想想說好保全請我讓一下,就不要跟他吵了,叫我退讓一下,我退了之後他也不走,還在那叫囂。」
鐵路警察局表示,當時沒接到任何報案,但根據民眾提供行車紀錄器審閱,黑色轎車將車臨停在平交道上,已違反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54條第3款,可處1萬5000元以上、9萬元以下罰鍰,並吊扣駕照1年。
斗六派出所副所長蘇文言說明,「後庄一平交道因無法會車發生僵持對峙,黑色自小客車臨時將車停在平交道,本分局將調閱平交道監視器影像釐清上述時間點,違規車輛車牌以查取違規車主身分,並依違規事實製單舉發。」
警方表示,另一輛車因無法會車,疑似也有將車停在網狀線上,若經認定違規,也會被開罰900元至1800元。警方呼籲若在平交道附近發生糾紛,應該先將車開離平交道範圍,維護火車通行安全。
洪詩宸/編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