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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騎樓停車1年取締逾7千件 議員籲訂管理條例各方意見分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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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市騎樓亂象詬病多,不只有車輛停放、堆放招牌雜物等問題,警方接獲檢舉取締,1年就高達7千多件。為此台南市議會要求制訂《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》草案,市府也提出版本應對;不過身障團體主張,得以通行優先,各方意見分歧,未來還需要進議會討論。

車水馬龍的台南街道上,民眾在自家騎樓停車,不時面對檢舉取締,住戶們認為不太公平。

民眾說:「鄰居機車也可以過、行人也可以走,這樣不行,我汽車後來就賣掉。」、「這自己的停這樣,就拍照取締900元都不用人賺的。」

在不影響通行的狀態下,騎樓是否開放停車,各縣市討論已久。台南市有議員提案,要求制訂《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》,在合理的條件下,把騎樓使用權還給土地所有人,也為警方執法和住戶使用騎樓的矛盾解套。

不過對身障團體來說,還是堅持騎樓通行優先,認為推動自治條例,是在推動惡法。

商家說道,「大部分都是騎機車,這邊的話是不好停車,因為最近很多檢舉人。」

民進黨台南市議員周嘉韋認為,「這一來是保障所有權人,二來是保障行走者安全,三來也是讓警察執法機關在執法時後更有依據。」

台南市無障礙協會理事長林昭坤表示,「這對民眾來講更不方便,因為他會覺得這是我私人的土地,那我當然可以選擇不讓你通行,我想這個影響相當的大,我不希望這成為一個惡法,依法來講,他本來就不應該提出這樣的自治條例。」

台南市政府工務局副局長王建雄指出,「市府目前草案版本是縱向1.3公尺,原騎樓地保留1.5公尺行人通行的空間為原則。」 

目前舉辦公聽會,各方意見分歧,市府強調,目前草案尚未定案,像是高雄市自治條例是以商圈為單位,未來也會收集其他縣市的作法,併入議案提交到台南市議會審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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