彰化北斗公寓大火 3人無生命跡象、送醫不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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彰化北斗一處出租公寓今(30)日清晨6時左右傳出大火。由於一樓是電動機車行,加上堆滿雜物,火勢與濃煙一發不可收拾,還傳出爆炸聲響,消防人員趕往救援,總共救出4男2女,但其中3人經過搶救傷重不治。根據消防局統計,屋主包括自住共隔成32間房,建設處也表示,如果確認屋主沒有申請室內裝修變更,將依違反《建築法》重罰。
大火夾雜濃煙,將整棟建築物包圍,住客從裡頭往外逃生,火勢相當猛烈,還傳出爆炸聲響,讓一旁民眾也捏把冷汗。
消防人員獲報後趕往現場,趕緊布起水線灑水、降溫,也逐層搜索,將受困在裡頭的4男2女救出,但其中有3人被救出時沒有生命跡象,送醫急救後傷重不治。
卓醫院院長卓建志回應,「這3個OHCA的大概都是因為嗆傷,尤其是我們醫院這裡面,還是我們醫院的洗腎病人。」
這起火警發生在30日早上6時左右,彰化北斗的這處出租公寓突然傳出大火。火勢延燒相當快速,而1樓是經營電動機車行和鐵皮倉庫,大量電池和雜物助長火勢蔓延。由於當時裡頭的住戶都還在熟睡,不少人無法及時逃生。
彰化縣消防局第四大隊副大隊長江錦松表示,「在1樓發現1名OHCA患者,經過搜索,在4樓發現2名、1男1女OHCA患者。」
屋主莊先生指出,「這邊金紙很多,是金紙燒起來,就聞到燒焦味,我太太就叫我趕快出來,有客人經過就說快點喔、火災了,我一下來,隔壁那間就冒煙了。」
彰化縣消防局表示,這棟公寓是相連的2棟打通,總共隔成32個房間,其中29間出租,3間屋主自住。
建設處則表示,這棟建築在民國87年領有使用執照,1樓是店鋪,2、3樓是住宅,頂樓加蓋的部分疑似違章。而因為涉及室內裝修變更,如果確認屋主不符合規定,就會依違反《建築法》,最重開罰30萬。
彰化縣建設處副處長陳銘男說道,「先需確認該戶任一樓層有沒有分成6個以上使用單元,或者是有10個以上的居室,就是我們《建築法》所稱的供公眾使用建築物,就要依規定來辦理室內裝修等這些作業。」
縣府也表示會予以協助和安置,而確實起火原因還要火調進一步釐清。
楊子瑩/編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