雲林縣林內鄉有處私人貓狗場,陳姓負責人今(2024)年2月才被稽查涉嫌不當飼養、虐待等情事遭縣府裁罰,但該陳姓負責人竟持續不改,相關單位多次稽查被拒絕,經雲林地檢署介入偵辦,發現陳姓負責人又違規,將陳男以涉嫌違反《動保法》,故意虐待動物至使受傷、死亡等提起公訴。
防疫所人員一一稽查籠內幼貓,卻發現部分幼貓已經明顯死亡,疑似有不當飼養情事,雲林林內鄉這處私人貓狗場,陳姓負責人已多次涉嫌不當飼養被檢舉。
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技正陳建棠表示,「屢勸不聽,又有再次重起爐灶的情形,4月份曾派員多次稽查,但到4月份陳姓男子已經有嚴重規避稽查行為,所以我們就報請地檢署偵辦。」
雲林地檢署表示,陳姓男子曾在2015年違反《動保法》,被彰化縣府裁處禁止飼養,4年前搬到林內租地,今年2月份被檢舉不當飼養後,經查證被雲縣府裁罰20萬2千元,但還是持續違規飼養。
雲林地檢署發言人朱啟仁指出,「雲縣府多次前往複查,但陳姓被告竟不配合、拒絕開門,本署獲悉尚情後,指揮警方於今年4月間入內執行搜索,發現陳姓被告依舊有違規飼養犬貓。」
雲林地檢署表示,經稽查有犬隻明顯外傷卻未送醫治療,且環境髒亂通風不好導致動物死亡,認為陳男涉嫌違反《動保法》,故意虐待動物至使受傷、死亡等,將他提起公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