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台首例抖音幣洗錢遭判刑 夫妻檔3年非法匯兌1.7億

國內一對夫妻,在蝦皮拍賣攬客從事非法兩岸地下匯兌,並從中收取手續費牟利。手法為買家下單使用台幣付款後,該對夫妻再依照約定匯率替買家儲值「抖音幣」,3年洗錢金額高達1億7千萬。一審依《銀行法》分別判丈夫7年半、妻子4年,全案還可上訴,成為全台首起利用抖音幣洗錢遭判刑的案件。

滑開抖音TikTok,不只能看影片,也可以觀賞直播,如果花錢儲值金幣,就能換成虛擬禮物,「送花、送跑車」打賞,與直播主進行另類互動。

命理類型直播主Abby解釋,「觀眾可能也覺得我講的可能也滿準確的,所以他們會滿有感覺,然後就是送個虛擬禮物,虛擬幣可以送禮,也可以提領去作為現金的部分。」

直播間贈禮用來支持直播主,也能變現成實質收益,但國內出現首起不法分子利用中國抖音,代儲抖音幣洗錢遭到法院判刑案例。

打上關鍵字「代購諮詢、儲值教學」,馬上出現滿滿訊息,一對袁姓夫妻就是在蝦皮拍賣佯裝這類廣告,實際提供匯兌業務,讓需要換人民幣的買家在客製賣場付台幣下單,再依照雙方約定匯率,聯手對岸廠商替買家在抖音帳戶儲值抖音幣,或在微信、支付寶等電子錢包儲值點數。

法院認定,兩人非法從事兩岸地下匯兌,3年時間洗錢高達1.7億,從中抽取的手續費也超過331萬。

新北地院刑一庭長陳正偉指出,「抖音幣可作為直播主的對價,雖非真實之法定貨幣,但取得抖音幣可換取人民幣,其與一般正常新台幣兌換人民幣的過程無異。」

即使丈夫辯稱只是正常代理收付,妻子則說不知情,但合議庭不採信,認定被告二人行為已經實質完成國人財產的異地移轉,一審依《銀行法》各判7年半及4年刑期,全案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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