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有民眾陳情,自己的車子在未劃紅線的路口停車,雖然沒有阻礙出入,但昨日凌晨5時卻被警方開單,且漏蓋了舉發單位。警方表示開單過程沒有疏失,但因符合勸導代替舉發的要件,將會協助民眾撤銷該罰單,但民眾認為實在擾民。
監視器拍下15日清晨5時左右,一名員警來到車子前面,在擋風玻璃上放了一張舉發單後就離開。而車主看到車子被開單,直說很難接受。
當事人陳先生表示,「很奇怪,5時多好像偷開一樣,放了就趕快走,也沒劃紅線。這我們自己以前騎樓底下,為什麼不能停?也不影響交通呀。」
陳先生表示,車輛停在台中市西區永成街與民興街的巷口,地上沒有紅線,也沒有擋住動線,但卻在清晨被開單,且連舉發單位的印章都沒有,質疑警方擾民。
居民和店家也抱怨,車輛停在門前也頻繁被開單。
有民眾指出,「有半夜11、12時,甚至還有清晨2時的。」、「不要妨礙到人家就好了,不然現在停車位這麼少。」
民眾不滿表示,當地並非主要交通幹道,且停放時間都是非尖峰時間,但經常被檢舉開單,整天提心吊膽。
警方表示是因為接獲民眾檢舉才前往開單,該車輛確實違規,過程沒有疏失,但停車時間是在0至6時,符合勸導代替舉發要件。
台中市第一分局民權派出所長陳年義回應,「深夜時段0至6時,除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,或停車顯有妨礙消防安全之虞,或妨礙其他人車通行,經人檢舉者得以勸導代替舉發要件,會主動協助民眾撤銷該張逕舉單。
警方表示將協助民眾撤銷罰單,也會對員警漏蓋戳章議處。
但民眾希望警方調整執法彈性,避免一再擾民產生困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