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配偶徐春鶯,有可能予民眾黨列入去不分區名單內。陸委會進前表示,若當選就愛依法放棄外國籍。徐春鶯就講,叫邱太三教伊按怎放棄。邱太三表示,中國國籍法規定明確,第10條、14條、15條攏有寫。曷若中國學生列入去健保的議題,邱太三認為,方向正確、愈緊愈好。(這條新聞前言、標題是臺語文)
民眾黨不分區名單傳擬納陸配徐春鶯風波持續延燒,陸委會之前表示,若當選要擔任民意代表依法須放棄外國籍,引發兩國論爭議,陸委會主委邱太三回應,我國憲法只規範我方政府組織。
陸委會主委邱太三表示:「中華民國我們的憲法,就只有規範我們政府的組織,至於其他國家的組織部分,不管美國、日本、南非,都不是在我們憲法規範範圍內。」
海基會董事長 李大維 vs. 民進黨立委 王美惠:「她(徐春鶯)有取消她的國籍嗎,按照我們海基會的紀錄,我們沒有這樣的記載。」
李大維也解釋,提供喪失原籍證明是2004年的新規定,徐春鶯是1993年有婚姻關係,按照法律就不溯及既往。對於徐春鶯要邱太三教她,如何放棄中國籍,[[CG]]邱太三回應可依中國國籍法規定,第10條或第14條、15條都有,其中第10條就提到,外國人的近親屬﹔定居在外國﹔有其它正當理由,可經申請放棄中國籍[[OUT]]。邱太三則重申陸配參政,依照我國國籍法,設籍滿10年後就可登記參選。至於陸生納健保議題,邱太三強調方向正確,樂觀其成,愈快愈好。
陸委會主委 邱太三 vs. 民進黨立委 羅美玲:「衛福部它相關的法令,最後它有一個詮釋的空間,但是因為這是它們是權責單位,我想我們作為陸委會,只要是方向正確我們都樂觀其成。」
至於總統大選將至,也牽動兩岸關係,邱太三表示陸委會正在規劃選後,進行兩岸情勢變化的評估分析,以掌握對岸對台政策發展轉變,和我方應對之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