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市前議長曾麗燕詐領助理費 一審重判12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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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高雄政壇不平靜,國民黨現任高雄市議員、前議長曾麗燕,涉嫌詐領1330多萬元助理費,高雄地院一審重判12年有期徒刑、褫奪公權6年;民進黨高雄市議員黃明太則遭檢舉炒股拉抬家族上櫃公司股價,月初遭到橋頭地檢署起訴。
國民黨籍高雄市議會前議長曾麗燕,被指控從2010年起,10年內以虛報人頭、低薪高報等方式詐領1330餘萬助理費,遭檢方提起公訴,25日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宣判,依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3罪,合併重判曾麗燕12年徒刑、褫奪公權6年。
高雄地方法院行政庭長葉文博表示:「用人頭助理、還有公費助理,低薪高報的方式, 將每月薪水4萬元的金額,不實登載在補助助理薪資的公文書上,被告曾麗燕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,褫奪公權6年。」
一同被起訴的10名助理,因為坦承犯行,從輕量處3到7個月不等徒刑,皆得易科罰金,並宣告緩刑,全案仍可上訴。曾麗燕手機關機,服務處也未對外受訪,僅發表聲明,強調申報公費助理費絕未中飽私囊,主觀上沒有不法所有之意圖,對判決結果感到萬分遺憾。
而民進黨籍高雄市議員黃明太,則是遭檢舉涉嫌拉抬家族上櫃公司股價、製造交易活絡假象,利用親人友人帳戶異常下單,橋頭地檢署9月初以違反證券交易法將他起訴,並宣告應沒收不法所得1239萬多元,不過黃明太喊冤。
民進黨高雄市議員黃明表示:「正常的股票4個多月漲17%,不是很正常嗎?如果要炒股的話,怎麼炒到4個多月,還只炒17%,當然委屈啊,但是檢方他要這樣做,我們還是尊重啦。」
黃明太否認犯行覺得委屈,強調沒有炒股,但尊重檢方做法,後續將等待法院判決結果。
卓冠齊/編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