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國道上自行推抛錨車待援 警:處3千至6千元罰鍰

日前有民眾的車輛在國道上故障拋錨,車主希望由自己認識的拖吊車業者來救援,於是和乘客自行下車推車到避車彎,但國道警方表示已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將開罰3千至6千元罰鍰。

2位民眾在休旅車後方推車,過沒多久連駕駛也下車幫忙,但卻身處車道上,險象環生。

國道一號南下143.7公里銅鑼路段,10日下午發生休旅車故障停在路肩,雖然高公局拖吊車與緩撞車都已到場,但車主有意找自己認識的拖吊車業者,決定推車到前方50公尺避車彎的事件,畫面曝光,其他民眾覺得相當危險。

民眾認為,「這樣看起來很危險,因為高速公路上車速比較快。我可能就會先靠邊,然後放三角錐,打開警示燈。」

國道警察表示,在高速公路上推車,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違規減速和臨停的規定,可處3千至6千元罰鍰。車輛故障正確處理方式,應該立即在後方50到100公尺處擺放三角故障警告標誌,打1968通報高公局或警方,並在1小時內移走車輛。

國道二隊造橋分隊長趙冠瑜指出,「在高速公路上如果車輛故障,應依規定在後方擺放故障標誌,然後並且盡量移至路肩,同時要在1小時內排除。關於本案當事人下車推車的部分,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第33條第1項第8款的規定。」

警方強調,高公局有特約拖吊業者,都有公開統一的收費標準,民眾較不用擔心業者虛報費用,事後也有固定申訴管道,若有信用卡救援服務,也還是要在規定時間內處理完畢,否則還是會挨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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