飼主外出愛犬墜樓亡 涉違反《動保法》開罰1.5萬

日前新北市發生有寵物犬從高樓墜落的意外,飼主接獲通知趕緊回家,愛犬送醫後仍不治死亡。飼主聲稱把毛小孩留在家時,有確認關好門窗才出門;不過動保處認定,飼主已經違反《動物保護法》過失傷害致動物死亡,要裁罰1萬5000元。

跟主人熱情互動,花貴賓「哇貴」精力充沛,東奔客廳、西跑廚房,四處蹦蹦跳跳。不過只要沒有人在家,飼主的心肝寶貝就得待在柵欄內。

飼主吳小姐說:「正常上下班帶寵物在身邊,一方面就是會影響到工作。寵物獨自在家的時間大概6至8小時。」

畢竟出門工作,一離開就是大半天,毛小孩獨留家中,養在18樓高樓層,除了門窗上鎖外,寵物攝影機監控也多一分安心。因為現在有狗狗獨自留在家,發生墜樓意外。

新北市動保處長楊淑方表示,「接獲民眾通報,家犬受困欄杆外需要救援,10分鐘後民眾再次來電,表示犬隻已經墜樓死亡。因為過失傷害動物,或是動物遭受傷害,可處3000元以上、1萬5000元以下罰鍰。」

事發在新北市三重,飼主家住公寓6樓,聲稱門窗有關好,出門後突然收噩耗。房東來電表示狗從陽台墜落,經搶救無效死亡。飼主不僅要面對喪犬之痛,更遭新北動保處開罰1萬5000元罰鍰。

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調查部門主任曾譯瑩建議,「防護措施要做好,比如你的圍欄可以只單獨隔狗狗會靠近落地窗的地方,或者是大門的地方,那這樣牠還是有辦法在家裡其他的空間自由活動。」

攤開《動物保護法》,明定飼主的保護義務,只要故意或過失導致動物受傷或死亡,都會有罰則。只是飼主可能外出工作、有急事出門,而把寵物留家裡,動保團體也建議加裝安全鎖或暫時關圍欄內,避免憾事發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