荷蘭祭新法嚇阻肉搜 律師坦言台判刑比例不高

荷蘭政府加強資安防護,嚇阻肉搜,祭出新法,在網路公開他人的地址或個人資訊就視為犯罪,最重可判刑2年或75萬元罰款,新法明(2024)年上路,台灣目前則有《個資法》保障,若散布個資,損害他人利益,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,併科100萬元罰金,但有律師表示,被判刑的案件比例不高。

敲打鍵盤,用網路搜尋資料相當方便,卻潛藏個資外洩的風險,針對社會發生爭議事件,不少網友會發動人肉搜索,找出當事人的個資跟背景,引發熱議,而荷蘭政府近日祭出新法,只要在網路公開他人的地址或個人資訊就視同犯罪,最重可判刑2年,或75萬多元罰款,新法明年上路。

民眾表示,「我覺得可以嚇阻一些事情發生,我們台灣還需要再慢慢地改善一下。」

另一名民眾提到,「有一點限制到言論自由,不過如果是上去公審之類的,我覺得就是可以稍微懲罰一下。」

對於荷蘭祭出新法嚇阻肉搜,民眾看法不同,目前包括南韓、香港、美國部分州其實都有類似法規,台灣則有《個資法》,依照第41條規定,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,或損害他人利益,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,併科100萬元罰金。

不過,有律師坦言,在台灣的肉搜行為,被判刑的比例其實不高,但還是會面臨行政處罰。

律師陳孟秀指出,「你可以去公布,或者使用其他人的個資,而不構成這個妨礙的狀況,其實指的就是說有公共利益的狀況,比如說之前前一陣子,MeToo一系列裡面,其實他有涉及到,這個行為本身就是一個犯罪行為,討論到這個特定的人部分,其實就不會涉及到了《個資法》的違法。」

哈佛大學甘迺迪學院訪問學者許毓仁表示,「執行是會有落差的,就是說你可能註冊好幾個帳號,那這個IP使用的位址可能有好幾隻,可能就是要變成網路要實名制。」

學者認為,個資法有修法加嚴的必要性,但在執行上難度重重,面臨網路機器人、假帳號的干擾,難以找出真正的使用者,建議政府加強資安防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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