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石鼻山即時影像鏡頭遭轉動自拍 東管處:若損壞最高可罰50萬
溫嘉楷/花蓮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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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讓民眾隨時都能欣賞東海岸美景,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在幾處重點區域,設置即時影像鏡頭,但在花蓮磯崎大石鼻山的攝影機最近卻遭民眾任意移動,東管處表示這樣的行為已經觸法,依《發展觀光條例》可處50萬以下罰款。
蔚藍的大海,山脊步道與涼亭,這裡是花蓮豐濱鄉磯崎部落大石鼻山的即時影像,利用網路24小時傳遞四時變化給大家欣賞,但27日竟然有遊客轉動鏡頭來照自己一群朋友,把公家攝影器材當自己器材使用。
遊客認為,「不行啊,這個是在照一些美景給大家看的,不可以占為己用。」、「這是公物,不可以亂動。」
男子的行為引發民眾不滿,而且事後也沒將攝影機鏡頭調整回原位,即時影像也剛好也記錄下他的觸法行為,因攝影機雲台有慢速旋轉馬達,毀損將依法求償。
東管處長林維玲表示,「如果真的造成損壞,依照《發展觀光條例》第62條,其實是可以處50萬以下罰款,而且如果有損壞,可以請他恢復原狀或者是照價賠償。」
東管處強調,花東海岸線重點區均有設置即時影像攝影機,目的是讓網路上的朋友都能即時欣賞的四季美景,擅動這些公共設施是不應該的行為,畫面中的男子已委託警方偵辦處理。
李文馨/編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