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台南市政府經發局長陳凱凌,遭檢方查出涉嫌在任職期間收賄、接受性招待、喝花酒,經過幾個月抽絲剝繭,今(20)日依《貪污治罪條例》中的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、公務員利用職務詐欺得利、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名偵結起訴。而台南地院召開接押庭時,裁定羈押3個月。
檢方調查發現,陳凱凌向廠商聲稱七股開發案,可利用職權影響得標廠商,讓行賄者的公司得以承攬業務,要求對方提供現金、花酒及性招待等不當利益180萬元以及酒店鐘點費、性交易費及旅館住宿等費用14萬2200元,也查出他還涉嫌洗錢並有200多萬元財產來源不明,今日將他偵結起訴。
台南市府強調,市長黃偉哲已多次在市政會議要求各局處將此案引以為鑑,市府也支持司法單位嚴懲不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