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鼠誘拍猛禽涉違《野保法》 宜蘭縣府蒐證送辦

宜蘭雙連埤有民眾發現,有攝影師用夾子夾著活體老鼠尾巴,用來引誘東方鵟等保育類猛禽,以利拍攝美麗照片引發爭議。縣府派人到場蒐證、勸導,認為這樣的行為涉及騷擾保育類動物,違反《野生動物保育法》,將全案移送法辦,也呼籲鳥友,涉及騷擾保育類野生動物,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,最高可罰30萬元罰金。

一隻老鼠尾巴被夾子夾在木材上,完全逃跑不了,畫面讓人看得相當難過,而附近又有不少鳥友,架著鏡頭拍照。有民眾指控,宜蘭雙連埤一塊土地,有人假借地主之名,用老鼠誘拍保育類猛禽東方鵟,甚至傳出拍攝一次收費100元。

宜蘭農業處畜產科長余瑋翎表示,「誘拍的物種,涉及到我們的保育類動物,那針對保育類動物誘拍的情況,我們後續會交給保七進行偵查。」

縣府農業處獲報後,已前往蒐證、勸導,認為這樣的行為,涉及騷擾保育類動物,違反《野生動物保育法》,將全案移送法辦。

重回當地,仍見到不少鳥友在拍攝稀有的東方鵟,也表示拍攝這樣的猛禽應該保持距離,現場誘捕猛禽的誘餌已經看不到。詢問鳥友們,也都表示不清楚之前有誘拍與收費拍照的情形

現場地主掛起告示,表示不允許私地有拍行為,澄清未透過誘拍猛禽來收費,但不願出面說明。縣府呼籲鳥友,涉及騷擾保育類野生動物,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,最高可罰30萬元罰金,拍攝鳥類,應避免傷害動物,與影響動物的生活習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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