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冠肺炎疫情影響,小琉球浮潛一度禁止;直到2021年8月24日,政府才宣布重新開放。但公平會接獲檢舉,發現當地21家浮潛業者,聯合將浮潛費從每人300元、350元漲到400元,已構成《公平交易法》第15條禁止的聯合行為,共處235萬元罰鍰。但業者喊冤,強調疫情期間配合政府防疫,許多成本增加才調漲,卻被開罰相當無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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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冠肺炎疫情影響,小琉球曾在2021年5月至8月間,一度全面停止浮潛。同年8月下旬重新開放,卻被檢舉到公平會,說業者重新開放後聯合漲價,從原先每人浮潛費300、350元,漲到400元。
公平會調查的確有聯合行為,參與的21家業者,每家罰10萬到15萬元不等,累計裁罰235萬元;促成這次聯漲的小琉球觀光協會,則罰15萬元。
小琉球觀光協會理事長許博翰指出,「(有業者)稍微微調價錢,均因這個防疫成本,那屬實不知道說會有影響到後續這公平交易委員《公平交易法》。」
小琉球浮潛業者田教練表示,「這種300塊、400塊(的小數目),而且我們又不是真的是壟斷,我們是為了要做我們防疫的效果,然後訂出來這個標準給你看。這個我們是真的很莫名其妙,真的。」
業者說,漲價是因應防疫增加的成本,調幅也不是很高,卻被罰款相當無奈。公平會強調,聯合漲價的行為就是法律明定禁止,向來裁罰很重,這次考量業者受疫情衝擊,已採低度裁罰。
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說明,「因為景氣或是一些型態,使得經營上的困難,事實上是可以依照《公平法》第15條的規定,來事先跟公平會,來提出一個申請豁免的動作。但是這個動作,必須在事前提出。」
公平會強調,聯合漲價雖有豁免權,但是得在漲價前先通報公平會,並經審核准許才不用罰。這次踩紅線遭罰,業者考慮申訴或向民代陳情,若還是照罰也只能無奈接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