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搭公車,被車門夾傷的事故不時發生。過去出現這樣的事件,只會對業者開罰,現在,交通部完成修法,市區公車駕駛只要被認定有疏失,導致乘客在上下車受傷,最重可以吊扣駕照6個月,將在18日上路。
女童趴在地面,差點被後方來車碾過,母親趕緊把她拉起來。原來公車駕駛,沒有等到乘客完全下車,就把車門關上。像是這類事件不時發生,現在,交通部也明定駕駛的相關罰則。
民眾曾先生說:「很多司機有的是趕時間還什麼,他不顧人家的死活。」
民眾馬小姐表示,「我贊同,我媽常常坐公車的時候,因為是公車司機太粗魯了,所以她在公車上跌倒。」
民眾廖小姐則認為,「我覺得吊扣有一點太嚴重了,但是還滿希望司機可以重視這部分。」
市區公車急著關車門,如果夾傷人或是讓乘客摔倒,過去發生這樣的情形,會依《公路法》對業者開罰9000到9萬罰鍰,但對駕駛人沒有處罰。
如今,交通部修正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》,只要認定是駕駛疏忽,害得乘客受傷,將會記違規點數3點,或是吊扣駕照3到6個月。
首都客運總經理李建文質疑,「這個懲處實在是重了一些。譬如有時候公車已經起步了,或車門已經關閉了,那乘客他還硬要上車。那像這種狀況,公車駕駛員難道他就是全責嗎?」
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,「從攝影機來看到底是誰的疏忽,當然是也要認定是司機的疏忽。」
修法加重罰則,18日就要上路。有客運業者認為懲處太重,甚至可能影響駕駛員生計,建議以教育訓練取代懲罰。但交通部則強調,乘客的上下車安全,駕駛有負起責任的必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