孫安佐涉在美製槍 在台獲判公訴不受理定讞

陳冠勳 張梓嘉/台北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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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年多前因涉嫌在美國製槍,藝人孫鵬、狄鶯獨子孫安佐,返台後被檢方依製槍未遂罪起訴,不過案經一、二審都判決公訴不受理後,檢方沒有再提出上訴,也就代表孫安佐這起製槍案,全案定讞。

曾經在鏡頭前,無奈道原委,藝人夫妻孫鵬、狄鶯獨子孫安佐,涉嫌在美國製槍,返台後遭檢方起訴,歷經法院一、二審,都判決公訴不受理,如今檢方也沒有再上訴,全案定讞。

孫安佐委任律師翁栢垚回應,「安佐這個事情又特別的久,他從107年到現在已經4年多了,當然是希望是說,如果就這樣子快點結束是最好啦。」

全案獲判不受理,因為歷審法院合議庭都認定,孫安佐的觸法行為在美國法律不會被處罰,由於犯罪地不罰,台灣也就沒有審判權。

回顧整起案情,當年孫鵬、狄鶯動身赴美,因為孫安佐揚言對賓州校園恐攻,住家還被搜出上千發子彈,涉犯恐怖威脅等罪,關押超過200天,經認罪協商,刑滿獲釋遣返出境,但回台又再面臨司法調查。

和美方不同,我國檢方認為孫安佐在美國,透過不同網路賣家購買槍枝零件,試圖製造手槍,儘管最後沒有組裝完成,仍依製槍未遂罪起訴,這起官司纏訟4年多,最後孫安佐擺脫了刑罰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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