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院回函未牴觸法規 北市須依法發敬老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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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取消每年普發1500元重陽敬老金,轉作其他社福使用,不過北市議會去年通過台北市重陽敬老禮金致送自治條例,北市府提覆議未成功,轉向行政院聲請自治條例函告無效。行政院22日函文北市府及北市議會,明確回覆該條例並無牴觸憲法、違反地方制度法及財政紀律法規定。
柯文哲說,「舉債發重陽敬老金也是很奇怪,每個人都要當聖誕老公公 ,問題是要有錢要找到錢,明年的預算相當難編,因為我們那個通貨膨脹,天啊,我現在所有的工程款都要加最少是加20%,所以其實財務相當困難。」
敬老金自治條例送政院函告無效後,北市府須依據該條例,視財政狀況訂定重陽敬老金發放金額,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表示,會先討論級距,現在正在編列概算,會依照歲入歲出計算,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