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走私已服刑5年 史瓦帝尼押2嫌返台創首例
陳佳鑫 林綵婕/綜合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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蕭姓、陳姓男子在史瓦帝尼走私犀牛角,遭當地判刑11年,目前已服刑5年。調查局昨天晚間將2人押解返台,創下首例。法務部表示,我國《跨國移交受刑人法》在102年1月完成立法,法務部也在108年2月與史瓦帝尼簽署協定,這是台灣首度與非洲國家簽署跨國移交受刑人協定。
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,「在台灣也有一些外籍的收容人,我們也會按照國際司法互助的協定,讓他返回母國繼續執行。最近有10位之多,包括德國、英國、丹麥、波蘭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