輪機長遠洋落海失蹤 家屬控船公司不聞不問

高雄籍遠洋漁船錦玉龍號出海作業,今年7月黃姓輪機長不明原因落海失蹤,兩個月以來,家屬控訴船公司不聞不問,也未提供海事報告和相關僱傭契約,導致他們生活陷入困境。

錦玉龍號失蹤輪機長家屬,特地從台南南下高雄,要求船公司出面解決。輪機長家屬黃太太說,「可以說24小時都在待命中,機器有發生有問題的話,他都是很有責任感的人,他怎麼有可能自己落海或自殺?不可能!」

家屬指出,黃姓輪機長擁有20年資歷,這次短短出港五天,家屬就接獲他落海失蹤消息,海巡署出動搜救也未尋獲,案發兩個月,家屬批評船公司不聞不問,要求提供海事報告和完整船員僱傭契約也碰壁,讓他們無法取得相關救助撫卹,生活陷入困境,在義務律師和里長協助下,前往船公司抗議。


委任律師陳昱良指出,「目前國內漁船船員有些有契約,有些沒契約,沒契約的部分是大部分的,在這種沒有書面契約的情況下,如果海上船員遇到失蹤,或者是被海盜綁架,這樣的情形時候,他變成在求償,或是爭取撫卹部分,其實會面臨相當大的困境。」

船公司代表施先生回應,「我們當然希望所有的保險制度、僱傭制度都健全化,萬一如果不幸發生什麼事故,能夠有健全化的制度化的理賠撫卹,大家都好辦事。」

律師指出,黃姓輪機長和船公司簽訂的契約,依船員法規定不適用,而漁業署漁船船員管理規則,只是行政命令且無罰則,若是船公司消極不處理,對漁民完全沒保障,凸顯現行法律對漁船船員權益明顯不足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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