呂軍億偷軍刀砍憲兵 二審改判6年8月

去年8月男子呂軍億, 闖入總統府的後門,持從軍史館偷來的軍刀將值班的周姓憲兵殺傷,今天二審宣判法官認為呂軍億已經和軍史館和解,在攜軍刀竊盜罪的刑度減輕,因此改判他有期徒刑6年8個月。

為什麼偷武士刀?為什麼要砍憲兵?

 
涉嫌竊取軍史館日本軍刀,再闖入總統府持刀砍殺憲兵的男子呂軍億, 一審被法院依殺人未遂等罪判處7年徒刑,全案上訴後,高院合議庭5號是撤銷原判,改判他6年8個月徒刑。

高院發言人林瑞斌表示,「竊盜部分會跟地方法院的判決,會減兩個月的原因是因為合議庭認為被告已經跟軍史館達成和解,那麼同意用70萬元來賠償,這個部分特別說明。」

呂軍億在犯案前,曾留下書信,提及自己是不滿時政,要拿70幾年前屠殺中國人的倭刀,殺向偽總統府。而呂軍億在開庭時,則只承認有偷走軍刀的犯行,否認有殺人的意圖,辨稱是遭到憲兵阻擋去路為了排除障礙,才不慎傷到人。不過,這番供詞沒有獲得合議庭採信,仍依殺人未遂判刑。而被砍傷的周姓憲兵,包括頸部,耳朵和手掌都有傷勢,目前已經退伍,不過,他有另外向呂軍億求償300萬,法院將在近期宣判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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