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莞分行涉收回扣 彰銀董事長公開道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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彰化銀行爆發東莞分行員工收受回扣案,彰銀下午公布調查結果,證實東莞分行經理張瓊文及副理游志仁,2016年就任以來,長達一年多時間收受業者回扣。目前查到一起、金額約新台幣23萬元,彰銀董事長今天公開道歉。金管會表示,依規定,彰銀必須在29日之前提出報告。
「代表彰化銀行,跟社會大眾以及關心我們的好朋友、客戶還有股東,致上12萬分的歉意。」深深一鞠躬,彰銀董事長張明道親自舉行記者會,向國人致歉。因為彰銀東莞分行日前爆發經理涉及收受回扣案,初步調查結果出爐,認定當事人確實收受款項,且時間長達 1 年多,光是跟金尺鑑價公司收取的回扣就多達人民幣51,157元,約新台幣23.32萬元。
「2名被檢舉人確有向鑑價公司收受款項事情,將兩位被檢舉人調整職務,然後調動回國配合調查。」張明道表示。
這起弊案是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在上週舉行記者會爆料,彰銀東莞分行員工多次進行鑑價報告收取回扣,要求徹查,彰銀立刻成立專案調查小組,19號派稽核人員赴東莞分行實地調查,21號分別約談2位被檢舉人、查閱相關資料,結果顯示,東莞分行經理張瓊文及副理游志仁,確實有向鑑價公司索取回扣,因此在上午將資料送檢調,明天24號召開人評會。
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說,「當初檢舉的時候有說可能涉及到刑事,所以調查局有立案在偵辦。因為當時有立法委員也說要去做金融檢查,這個部份我們也會移給檢查局。」
金管會表示,由於本案是在1月18日經媒體報導後,彰銀當天才向金管會通報重大偶發事件,依規定,彰銀須在7個營業日內來申報也就是1月29號前向金管會報告,接下來會先看彰銀申報狀況,再來決定如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