防大火慘劇 新北全面拆除頂加違建套房

雙北市連續發生違建大火,新北市政府大動作,要全面執行頂樓加蓋分租套房拆除作業,而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也再度表示,拆違建不會管是否為83年前後,而是有公共危險的優先拆除。但強制拆除的同時也有爭議,尤其是房客的權益,民間團體呼籲,必須顧慮到弱勢民眾。 新北市樹林三龍街這棟頂加四層樓違建,被屋主用木板,格成158間出租套房,租給移工,遭到新北市工務局強制拆除,另外,新北市104年成立頂樓違建出租套房專案查緝,專案列管930件,已拆除725件,剩下205件要是在12月7日之前,沒有自行拆除,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就會強制執行。 ==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大隊長 馮兆麟== 對於新產生的違建 我們一定是要即報即拆 不要讓他再產生新的違建 對於舊有的  新舊劃分日期 以前的既存違建也是要執行 但這些案子有這麼大的量體 要怎麼樣去做篩選 就必須要透過相關的機制 不只是頂樓違建出租套房,新北市目前列管違建,將近19萬件,數量全台最多,台北市也有10萬件,台北市長柯文哲下午受訪時坦言,台北市違建累積幾10年下來,是國人缺乏守法習慣造成,這不是短期內可以拆完。 ==台北市長 柯文哲== 我倒覺得是這樣 加速都更 每一個新的都更案 不准再有違建 一步一步這樣去處理 會比較實在 硬拆 太危險的 當然要拆 其他的 你要硬拆 第一個 10萬戶也拆不完 柯文哲建議,從都更著手,也認為,不少住在違建裡的民眾,屬於弱勢,但有公安疑慮的,還是必須要拆,如此一來,可能損及房客權益。 ==崔媽媽基金會法律服務組長 曹筱筠== 民法契約裡面 房東跟房客的契約 一樣是有效的契約 不會因為你住到違建 它就是無效的 所以在一拆除的時候 就可能造成整個契約去中止 這情形之下就會變成說 房客的部分就變成很大的損失 曹筱筠希望政府在拆除違建的同時,也能考量到後續安置的措施,不要讓他們成為二度受害者。 記者 台北 綜合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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