撞死送報生後潛逃出境的英商林克穎,去年被蘇格蘭法院判決不必引渡回台,不過昨天英國最高法院撤銷判決發回更審,蘇格蘭法院必須重新審理林克穎的引渡案。 2010年3月25號,林克穎在台北酒駕撞死送報生黃俊德,被判刑四年確定,但2012年他冒用友人護照潛逃回英國,隔年台灣和英國簽署引渡備忘錄,但林克穎以台灣監獄條件差,違反人權為由,拒絕引渡回台服刑,而去年蘇格蘭高等法院,也駁回我方的引渡請求。但上訴後英國最高法院認為,沒有證據指出台灣主管機關不會提供合理保護,因此撤銷判決。外交部得知消息後表示欣慰,期待順利引渡林克穎回台服刑。
英最高院發回更審 台有望引渡林克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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