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立院秘書長林錫山涉收賄 一審判16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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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,涉嫌收受回扣近新台幣4千萬元,台北地院今天審理終結,依貪汙收賄等罪,判刑16年、禠奪公權6年。全案仍可上訴。
前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,被控從2012年開始,利用主導辦理立法院電腦軟硬體招標案的機會,將底標洩露給特定廠商,協助廠商取得20多件招標案,並且收取每案二成的回扣,收賄金額近4千萬元。台北地院今天審理終結全案,認定他收賄事證明確,判刑16年、禠奪公權6年。
==台北地院發言人 廖建瑜==
標案的金額 用20%左右
向這個李保承 來索取所謂的回扣
那這部分 有證人
相關證人都有指述
此外,行賄廠商李保承,判刑2年6月、禠奪公權1年。由於林錫山共犯下8罪,合併執行刑只有16年,其實不重,台北地院強調,是考量他有繳回部分犯罪所得。
==台北地院發言人 廖建瑜==
是因為他在偵查中 已經有把所謂
收取的 這些回扣的款項繳回
另外在偵查中 也有自白
那所以這個部分 按照法律規定
就必須要依照貪汙治罪條例
第8條第2項規定 減輕其刑
由於林錫山是前立法院長王金平重要親信,當初起訴林錫山時,檢方曾表示還會追查其他可能涉案人的部分。對此,台北地院表示,審理期間,檢方並沒有追加起訴這些部分。
==台北地院發言人 廖建瑜==
起訴書的時候 他其實有講到
可是問題是
本件在審理的過程當中
其實並沒有看到
他有任何追加 或者是
他有另外起訴的部分
而林錫山從去年5月遭到起訴後,被法院裁定繼續羈押,今天出庭時,聽到一審判決結果,沒有特別的情緒反應,隨即還押看守所。對於王金平立法院長任內重要的幕僚林錫山遭到判刑,下午宣判後並未接手機,沒有表達意見。
記者 陳佳鑫 張梓嘉 台北報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