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馬華裔歌手黃明志 被控冒犯宗教遭逮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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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名的馬來西亞華裔創作歌手--黃明志,最近跟台灣玖壹壹樂團,一起合作電影''大顯神威''的主題曲。結果,因為歌曲的MV內容,被馬來西亞認為是冒犯宗教,所以黃明志一抵達馬來西亞機場,就遭到警方逮捕聲押。
雙手被反銬的黃明志,22號被兩名警察帶進檳城法院,完成延押到8月25號的手續。33歲的黃明志,被控新歌oh my god的MV,褻瀆膜拜地點,蓄意冒犯宗教,如果罪名成立,最重得入獄兩年。
==電影大顯神威主題曲 Oh My God片段==
南無阿彌陀佛
哈里路亞保佑我
就算大風大雨大起大落
我都能渡過
南無阿彌陀佛
聖母耶穌都愛我
最早外流的MV中,除了提到阿拉、哈利路亞等字眼,還見到黃明志跟玖壹壹3名成員在檳城附近的寺廟、清真寺外,以及教堂內載歌載舞,結果遭到當地20個馬來人非政府組織舉報。
警方調查後,發現製作團隊沒有申請清真寺的拍攝許可,黃明志跟製作單位表示,外流的MV是被駭客盜取後發表,將追查外洩者追究法律責任,並強調這首歌的目的,在宣揚宗教和諧,20號上傳的正式版本,並沒有清真寺畫面。
黃明志2007年,在台灣念書時,就曾因為改編馬來西亞國歌,諷刺大馬警察貪污、公務機關沒效率,遭到起訴。馬來西亞三分之二人口是穆斯林,其他則是佛教徒、基督教徒和印度教徒。
這幾年馬來西亞發生,過多次涉及侮辱伊斯蘭宗教的爭議,大多是部落客文章所引發,2014年大馬最高法院裁定,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馬來文的阿拉一詞,去年修訂的煽動罪條文,則是明訂污辱任何宗教,都觸犯刑事犯罪。
記者陳秋玫 報導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