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民黨籍原住民立委簡東明,因涉嫌賄選,屏東地檢署今天依照選罷法,將簡東明和工作人員,跟受賄選民55人提起公訴。而民進黨立委顧立雄,今天在立法院提出選罷法修正案,提出若當選無效確定,就照順序遞補, 年初大選後不到一星期,屏東地檢署就開始調查國民黨山地原住民立委簡東明,涉嫌賄選的案件,在三地門鄉、瑪家鄉搜索樁腳住所和地方黨部,查到紅包袋、牛皮紙信封,和將近十萬元的現金。16號早上,全案偵查終結,起訴包含簡東明的58個人。 ==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楊婉莉== 以簡姓被告 王姓被告 馬姓被告3人 共犯選罷法第99條之買票罪嫌 連同55名選民 涉犯投票受賄罪 一併提起公訴 屏東地檢署強調,經調查發現,簡東明以工作費名義,交付現金給王姓黨工和馬姓黨工,以1500元到7000元不等之金額,向瑪家鄉、三地門鄉選民買票。而民進黨立委顧立雄,剛好在起訴的這一天,在立法院提出選罷法修正案。 ==民進黨立委 顧立雄== 憲法保障山地跟平地原住民 各3席的立法委員 卻不採用這種所謂遞補的規定 造成會有一個 沒有辦法達到各3席 也就是沒有辦法達到 總席是113席 也沒有辦法達到讓平地原住民 各擁有3席總共6席的 這樣的一個情況會發生 顧立雄表示,如果確定當選無效,就應該以遞補方式遞補新任立委。不過在場的國親兩黨同聲反對,而中選會則認為,如果是因賄選而當選無效,支持遞補方案,如果是辭職或死亡,還是用補選比較好。 記者屏東台北綜合報導
涉賄選 原民立委簡東明等58人被起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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