賴清德率主管拒進議會 南檢不予起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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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市長賴清德從今年1月6號開始,拒絕進入議會,後來遭到議會按鈴控告瀆職,台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,不起訴處分。
台南市長賴清德,今年一月初起,以司法未釐清李全教的賄選官司為由,率27名一級主管拒絕進入議會,後來遭到市議會按鈴控告瀆職,14號早上,台南地檢署偵查終結,予以不起訴處分。
==台南地檢署襄閱檢察官 陳建弘==
檢察官認為被告等人
不進議會之行為
僅係違反地方制度法
第48條 49條之規定
並未直接使公眾之
生命 身體 財產
產生客觀 可見之損害
其實在此之前,有232天沒有進議會的賴清德,已經在八月二十八號,出現在市議會的第二次定期大會。不過,台南市的府會對立,並沒有因此而降溫。這個月14號,是市議會臨時會延會的第一天,依舊亂成一團,國民兩黨又因為市長沒有出現,爆發推擠和言語衝突。
==民進黨團總召 郭國文==
他(李全教)每次
都把預算當成肉票
把議員當成人質
把台南市議會
踐踏到如此之地步
==國民黨市議員 蔡育輝==
每次開會 (郭國文)都是拿
李全教個人的刑事 民事的官司
來議會做文章
謀求他個人政治的籌碼
民進黨團表示,目前議會議程是聯席審查,市長不需要列席,不過議長李全教強調,法規室已經解釋市長必須出席,對於國民黨議員要求將市長移送監察院及行政院一事,會依法處理。
記者 李慧宜 許政俊 綜合報導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