導演鈕承澤案 地院判刑5個月.緩刑2年

導演鈕承澤涉嫌偷帶中國籍攝影師--曹郁進去軍港,今天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宣判、鈕承澤被判5個月有期徒刑,可以易科罰金15萬,緩刑2年。 ==高雄地院行政庭長 施柏宏== 檢方認定被告(鈕承澤) 只犯非法出入罪 並沒有犯妨害國防秘密罪 另外考量被告認罪 犯後態度尚可 沒有犯罪前科 本案是因為 心存僥倖 便宜行事 鈕承澤為拍電影"軍中樂園",帶中國籍攝影師到左營軍港,已經違法,最高可以判5年有期徒刑,不過法院認為、鈕承澤有認罪、也有後悔,輕判5個月有期徒刑,可以易科罰金15萬,緩刑2年。不過連帶條件是,要捐給國家60萬元,也要提供60小時的義務勞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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