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瑞山等人涉貪案 新北地院判無罪

刑事局前主任秘書__許瑞山2012年8月被指控、包庇賭間,被新北地檢署依貪汙等等罪嫌起訴、求刑15年,新北地方法院昨天依證據不足,判他貪汙部分無罪。 另外,同一案、被起訴的刑事局、前科長__蔡東成、前偵四隊組長__鄭富禎、新北市三重警察分局、前偵查員__胡憲安、以及前媒體工作者王保憲這些人,也都無罪。合議庭認定,這個賭場算是家庭賭場,沒有投資大筆資金的需求,而且檢方沒有提出證據,無法證明[許瑞山]這些人是投資賭場,所以判無罪,全案還可上訴。不過,[許瑞山]跟妻子[黃桂春]偷佔陽明山國有土地的部分,都判5月,可以易科罰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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