詐騙新手法 "支付命令"成歹徒幫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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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本用在快速解決債權糾紛的支付命令,現在也變詐騙集團的工具。詐騙集團利用[支付命令]不用提出證據資料,說受害的姓黃的婦人欠將近5千萬元,要求付錢,這婦人不理他,沒想到法院竟然照詐騙集團的聲請,扣押財產。
帶著口罩,哭到哽咽的這位黃姓婦人,去年八月,收到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,指稱她因為投資借貸欠款將近5千萬元,由於黃姓婦人過去在101年時,曾被詐騙四次、金額高達207萬元,這回決定不予理會,沒想到就這樣揹了一屁股債。
==受害人 黃女士==
現在這個我就沒去理睬
也不知道事情會那麼嚴重
說到激動處,忍不住落淚,而根據現行法令,支付命令不需進行實質審查,只有形式審查,債權人也就是詐騙集團,並不需要提出證據資料,而黃姓婦人在收到支付命令後,也沒在20天之內提出異議,法院就能依詐騙集團的聲請,扣押財產。
==律師 陳居亮==
就現行法律規定的話
支付命令的話(債權人)
是可以不用附上那些
所謂債權憑證的證據資料
只要債務人不去提出異議的話
就發生形同確定判決的效力
以現在制度來講的話
這個救濟機會幾乎是零
==國民黨立委 江啟臣==
如果沒有異議
一般人不知道就視同判決確定
你就要付這個錢
法律跟法院就變成是
淪為詐騙集團的幫兇了嗎
詐騙集團利用法律漏洞,以支付命令進行詐騙,立委也將針對民事訴訟法第511條和513條進行修法,不要讓不須提出證據資料的支付命令,變成詐騙集團詐財的手段。
記者 林欣儀 彭耀組 台北報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