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月光案偵結 起訴廠務處長等5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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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地檢署今天針對日月光排放廢水案、偵察終結,包括日月光廠務處長__蘇炳碩以及工程師等5人被起訴,但是日月光董事長__張虔生被檢察官認定當時不知情、沒有參與決策,所以不起訴處分。
把取得的證物彙集成圖表,日月光排放毒廢水案偵察結束,高雄地檢署特別公開重要證據,證明日月光K7廠在去年10月1日排放有毒廢水,雖然是因為處理廠商作業疏失造成,但日月光知情後卻放任廢水排了12個小時。
==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 黃元冠==
排放達5194噸的廢水進入後勁溪
其中汙泥達3千公斤
鎳的含量達24.1公斤
已經超過了後勁溪的
平均鎳濃度2043倍以上
檢方出示扣押的電子郵件和監視器畫面,表示當天的汙水處理人員,包括日月光的廠務處長蘇炳碩,都知道廢水出問題,但卻沒進行緊急處理,到隔天10月2日,才向上呈報,因此在押的蘇炳碩,和負責處理廢水的主任蔡奇勳,和工程師何登陽等3人,全都依刑法流放毒物罪起訴,董事長張虔生和行政副總林顯堂當時不知情,不起訴處分。而第二案10月5日日月光海放廢水,地檢署也認定沒經過環保局同意,就是違規。
==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 黃元冠==
日月光公司雖然於102年9月26日
發函給加工出口區 及告訴
市政府環保局申請海放廢水
事實上環保局並未核可
也未任何核准 也未回函
因海放的廢水符合放流標準,不構成流放毒物罪,相關人員全部不起訴,高雄市環保局將依水汙法另行裁罰。不過,檢方也引用唐朝文學家柳宗元的文章,要日月光反省檢討,別認為可以跟永某氏之鼠一樣,長久飽食而無禍。日月光公司初步則以還沒收到起訴書為由,只表示尊重司法。
記者 王介村 許政俊 孟昭權 高雄報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