逆轉! 陳哲男司法黃牛案 改重判8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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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統府前副祕書長__陳哲男在11年前捲入一起司法黃牛案、涉嫌詐騙前新偕中建設董事長__梁柏薰600萬元,這一起案件歷次宣判、峰回路轉,今天高等法院的更二審、依《貪污治罪條例》的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、重判陳哲男八年徒刑。全案可上訴。
原本一、二審都依貪污罪、重判陳哲男12年、9年徒刑,但高等法院在前年的更一審、以總統府對司法案件、並無監督調查權為理由、改依較輕的《刑法》詐欺取財罪,輕判陳哲男7月徒刑;而在檢方上訴後,最高院將全案發回高院重新審理。今天、高院更二審的判決指出、陳哲男擔任總統府副秘書長,對司法機關有一定程度影響力,當時陳哲男為了使梁柏薰相信他「夠力」、刻意安排當年的總統__陳水扁參加司法官訓練所開訓典禮、讓梁柏薰誤信陳哲男會幫他擺平偽造文書的官司,也付了600萬元給陳,合議庭因此認定陳哲男觸犯貪污罪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