彭愛佳列被告 一百萬元交保
發布時間:
更新時間:
(昨天/特偵組/招來/林男妻子彭女,問問11小時/結束,原本/她本身/證人/改上訴,100萬元/交保。)
======
特偵組昨天第三度傳喚林益世妻子彭愛佳,經過11個小時的詢問,這次彭愛佳走出特偵組身份已經改列被告,以100萬元交保。
-2特偵組昨天第三度傳喚
林益世妻子彭愛佳
-2查出她名下不只有一個保管箱
而且都藏有大量現鈔
-1總計約有1千5百多萬
-2昨天將她改列被告
依藏匿貪污罪所得財物
-2違反洗錢防制法和刑法
的隱匿刑事證據等三罪
-2以1百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
成為林益世案中第三名被告
-2另外針對外界質疑
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
-2在關鍵錄音檔中
宣稱行政院有兩個印章
-2一個是院長印鑑 另外一個圖章
還有國庫章 都是他在管
-1而且還握有人事決定權
-2行政院昨天特別開記者會
出示相關印鑑澄清
==行政院代秘書長 陳士魁==
-2秘書長只有核轉的權力
他沒有任何核准的權力
-1我今天(7/5)還特別請示了院長
-2在任職期間
有沒有授權任何人代批人事案件
-2院長說沒有
所有的人事案件 都經過他核批
-2行政院代秘書長陳士魁強調
秘書長對人事案可以提供意見
-2但建議權在相關主管機關
的部會首長
-2而決定權在院長
秘書長沒有決定權
-2只負責將公文
轉呈到副院長和院長
-1陳士魁也表示
-2已經將林益世辦公室
其他的私人信件 會議資料
-1等文件送往特偵組調查
-2而行政院也已經著手清查
過去幾個月來
-2林益世所處理過的公文
目前還沒有發現異狀
-1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