彭愛佳列被告 一百萬元交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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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昨天/特偵組/招來/林男妻子彭女,問問11小時/結束,原本/她本身/證人/改上訴,100萬元/交保。) ====== 特偵組昨天第三度傳喚林益世妻子彭愛佳,經過11個小時的詢問,這次彭愛佳走出特偵組身份已經改列被告,以100萬元交保。 -2特偵組昨天第三度傳喚 林益世妻子彭愛佳 -2查出她名下不只有一個保管箱 而且都藏有大量現鈔 -1總計約有1千5百多萬 -2昨天將她改列被告 依藏匿貪污罪所得財物 -2違反洗錢防制法和刑法 的隱匿刑事證據等三罪 -2以1百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 成為林益世案中第三名被告 -2另外針對外界質疑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 -2在關鍵錄音檔中 宣稱行政院有兩個印章 -2一個是院長印鑑 另外一個圖章 還有國庫章 都是他在管 -1而且還握有人事決定權 -2行政院昨天特別開記者會 出示相關印鑑澄清 ==行政院代秘書長 陳士魁== -2秘書長只有核轉的權力 他沒有任何核准的權力 -1我今天(7/5)還特別請示了院長 -2在任職期間 有沒有授權任何人代批人事案件 -2院長說沒有 所有的人事案件 都經過他核批 -2行政院代秘書長陳士魁強調 秘書長對人事案可以提供意見 -2但建議權在相關主管機關 的部會首長 -2而決定權在院長 秘書長沒有決定權 -2只負責將公文 轉呈到副院長和院長 -1陳士魁也表示 -2已經將林益世辦公室 其他的私人信件 會議資料 -1等文件送往特偵組調查 -2而行政院也已經著手清查 過去幾個月來 -2林益世所處理過的公文 目前還沒有發現異狀 -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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